据新华社电 云南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17日指令大关县人民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再审郭玉驰强奸幼女案,原判附带民事部分与该案刑事部分一并审理。

据了解,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0月11日依法受理该案原告上诉并进行全案审查。10月14日,昭通市人民检察院就刑事判决部分以原判量刑明显不当为由,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17日决定指令大关县人民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对该案刑事部分进行再审。同时,依法裁定将原判附带民事部分发回大关县人民法院重审,与该案刑事部分一并审理。

9月24日,云南省昭通市大关县法院对原大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郭玉驰将4岁幼女掳至家中实施强奸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郭玉驰有期徒刑5年,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害人家长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