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昌11月5日电(记者陈春园)日前,江西出台措施为残疾人无障碍设施“维权”,对擅自占用盲道等行为最高可处罚1万元。

记者发现,由于部分市民意识不强、建设部门规划设计不合理、处罚措施缺失等原因,目前一些城市擅自占用盲道的现象大量存在,包括汽车和自行车乱停乱放“堵道”、小商贩乱摆摊“占道”、临时违法建筑“霸道”等,这些不良现象基本处于无人管理状态。据了解,在一些欧美发达国家,盲道设置早、使用范围广、设施完备,并积累了许多良好的建设和管理经验。

此次江西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改变盲道等残疾人无障碍设施用途,由市政等相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对个人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盲道设置是现代城市文明的标志之一,也是现代社会人性化的体现。每个城市都应加强对市民的教育和残疾人无障碍设施使用知识的普及,并纳入文明城市的指标考核,使盲道成为城市文明的纽带,莫让盲道成“盲点”。

(原标题:江西为盲道“疏堵” 占盲道最高罚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