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昌11月11日电(记者胡锦武)利用职务之便,先后192次收受35人贿赂710余万元,总涉案金额1300多万元,江西南昌市青云谱区委原书记熊桂金11日被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7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0年9月30日至2011年5月,熊桂金先后担任中共南昌市郊区委委员、常委、副书记,青山湖区人民政府区长,青山湖区委书记,青云谱区委委员、常委、书记。期间,熊桂金单独或伙同他人共同先后192次收受张某等35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707.8417万元(其中49.5575万元系未遂),美元10.4万元,港币4万元,欧元0.1万元,并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在安排工作、干部升迁、房产开发、工程承建等领域谋取利益。

此外,熊桂金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经责令其说明财产来源,尚有人民币584.468439万元(含贵重物品价值),美元15.9219万元,欧元4.2119万元,港币12.019万元,新加坡币0.4106万元,英镑0.1万元和SKAGEN手表一块,不能说明来源,差额特别巨大。

据此,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熊桂金有期徒刑15年,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7年;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赃款以及违法收入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原标题:涉案1300多万元 南昌市青云谱区原书记熊桂金一审被判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