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宁11月14日电(记者李斌 吴小康)11月13日,广西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柳州市柳北区干部刘某、鲁某涉嫌贪污一案,二人涉嫌利用其领导职务便利,指使财务人员套取国家财政专款,并将其中7.8万元以“福利”的名义与其他四名职工私分。

被告人刘某是原柳州市柳北区卫生局副局长。公诉机关指控,刘某在兼任该区园林绿化管理所所长期间,与该所原副所长鲁某经事先商议决定从单位账上套取公款,尔后刘某在鲁某明知并予以默许的情况下,指使财务人员采用虚列开支并使用虚假发票报账的手段,先后三次从该所账上套取财政下拨的“老城区景观提升工作专款”共计21.34万元,并将其中人民币7.8万元公款拿来与包括他们在内的六名中层管理人员私分,每人分得人民币1.3万元。

据刘某、鲁某交代,其套取的公款在每年中秋节和春节期间以“加班费、奖金”等名义发放。公诉机关认为,刘某、鲁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吞公共财产,是对公共权力的滥用,是对国家机关正常活动和运作的破坏。

目前,该案在进一步审理中,将择日宣判。

(原标题:广西两干部套取绿化工程款私发“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