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使城乡统筹进入一着棋动、全盘皆活的新时期。

《决定》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

国土资源领域专家认为,这准确把握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平等发展权问题、市场经济核心的产权问题,使我国城乡统筹进入一着棋动、全盘皆活的新时期。

国土资源部土地争议调处事务中心主任孙英辉接受记者专访时说,随着《决定》出台,建立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已不是“要不要”问题,而是怎么依法实践问题。强调“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使环环相扣的征地制度改革、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不动产统一登记等问题进入整体突破期。要解放思想,顶层设计与基层实践结合,赋权于民,使农民以产权保生存、以产权谋发展,从农村突破,向城乡一体化总目标迈进。

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院长郑凌志认为,缩小征地范围,让农民获得更多财产性收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等,涉及土地收益分配格局调整,关系经济发展方式、经济发展模式、中央与地方关系等各层面。今后完善征地制度,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中的分配比例;在严格用途管制下,允许农民或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城镇经营型项目开发;制定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收益分配办法,合理确定中央、地方、集体、个人收益比例,激活各方面积极性,可能成为改革探索的新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