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危机之中和之后,政府通过提供信用支持,既可以保持开发性金融机构以较低成本融资、支持经济发展,又能把政府债务保持在适度水平,保持自身负债弹性,可谓一石二鸟。
  有学者总结认为,欧美、日韩等国政府对开发性金融机构的信用支持运用力度由高到低主要有8种,我国开发性金融机构目前只享有零风险权重债信和政府任命高官两项。这主要与我国的政体、金融体系基本情况有关系,也和国家严控各类债务总量,努力推动经济转型,降低投资依赖程度有很大关系。
  近日,中国银监会批复,明确国家开发银行2015年底之前发行的金融债券风险权重为0%,直至债券到期,并视同政策性金融债处理。这是自2008年国开行商业化改革之后,债信政策连续第四次延续。与以往三次“一年一延”债信批复相比,今年银监会一次批复了两年,意味着国开行债信连续性和稳定性都进一步加强。
  业内专家普遍表示,在目前监管机构、学术界和市场对国开行未来转型和发展之路进行广泛讨论之际,银监会对国开行债信的批复体现了政府对开发性金融机构的重视,符合国际通行做法、贴合我国金融市场基本情况,也有利于债券市场发展,将产生深远影响。同时也向市场传达出了明确的信息,即未来国开行转型的方向将是逐步加强其政策性功能,使其回归政策性银行的职能,过去过于强调商业化的模式或将摒弃。
  延续零风险权重债信
  符合国际惯例
  资料显示,在世界范围看,开发性金融机构由于业务相对专业、经营网点有限,从资产负债期限匹配、提高经营效率的角度出发,主要依托国家信用支持发债筹资。我国早在1994年进行投融资体制改革、设立专业政策性银行之时,就充分借鉴了相关国际经验,确立了政府信用支持下以发债为主要手段的筹资模式。
  据介绍,国际上主要的开发性金融机构均有以0%风险权重为基本要素的债信支持。按照巴塞尔协议要求,世界银行、欧洲投资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多边开发性金融机构的风险权重均为0%.目前,美国的“三房”(房利美、房地美、联邦住房贷款体系)、德国复兴信贷银行(KfW)、法国储蓄托管机构(CDC)、韩国产业银行(KDB)、日本开发银行(DBJ)、我国政策性银行的风险权重都是0%.而从事纯商业性业务的金融机构,即使大量发行债券筹资,也没有零权重的待遇。可以说,风险权重的零与非零是政府对一家金融机构基本定位的最直观体现,是政府信用与商业信用的分水岭。
  “此次银监会再次批复国开行债信延续,既与国际通行做法一致,也符合我国金融体系实际情况,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开发银行发挥中长期投融资作用的重视以及对开发银行服务国家战略、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肯定,有利于国开行在 调结构、稳增长、促改革、惠民生 中继续发挥重要作用。”国开行相关负责人对本报记者说。
  我国对开发性金融机构
  债信支持稳健
  金融危机之后,为了稳定经济与就业,西方各国加大对政府专营政策性金融机构的支持,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作用普遍有所加强。政策性银行商业化改革肇始于发达国家的金融市场改革,但金融危机的爆发使得其改革和转型的步伐停滞不前,甚至出现倒退回归政策性银行。以美国为例,作为联邦政府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两房”,在危机中垄断了房地产贷款二级市场,并且美国政府由隐性担保转为了直接的显性担保(财政部注资+保证其清偿力)。在德国,KfW自2009开始集团化运作,政策业务与商业业务分离,通过内部转移定价区分政策性与商业性业务。政府对全集团的债信支持不变,坚持一个KfW、一个发债窗口,全部是政府担保、0%权重债券。同样,韩国KDB自2007年开始商业化改革,政策性业务剥离,但由于在金融危急中政府仍倚重KDB对企业的救助,2013年KDB商业化改革被叫停并重回政策性银行,继续保持政府“清偿力担保”。
  在业内专家看来,金融危机之中和之后,政府通过提供信用支持,既可以保持开发性金融机构以较低成本融资、支持经济发展,又能把政府债务保持在适度水平,保持自身负债弹性,可谓一石二鸟。有学者总结认为,欧美、日韩等国政府对开发性金融机构的信用支持运用力度由高到低主要有8种:立法确立地位、政府高管任命、政府担保债务、持续增加资本、全额利润留存、弥补亏损、减免税收、零风险重债信。“相比之下,我国开发性金融机构目前只享有零风险权重债信和政府任命高官两项。这主要与我国的政体、金融体系基本情况有关系,也和国家严控各类债务总量,努力推动经济转型,降低投资依赖程度有很大关系。”有专家分析称。
  值得关注的是,近年来,部分境外机构利用我国政府债务大做文章,为了夸大债务严重性,把地方平台债务、国企债务、政策性银行债务统统算到政府总负债,企图实现打压中国、抄底获利的目的。而对“两房”、KfW等开发性金融机构的债务全都不纳入政府资产负债表。
  “在这种背景下,对我国的开发性金融机构保持零风险权重为底线的国家债信支持,可以有力回应境外机构不负责任的统计分析,在债务统计中保持灵活性和主动权,但同时又能保持国家基本的政策支持,符合当前国内外形势,符合 用好总量、盘活存量 政策取向。”上述专家表示,但从长远来看,对开发性金融机构进行更为全面、系统、科学地规划与管理也应该及时提到议事日程上来,以使其能持续高效地发挥作用。
  有利于促进债券市场的
  发展和稳定
  今年以来,受多种因素影响,债市收益率一路上行,市场情绪不断恶化。有一些观点认为,当前利率债超额供给直接导致了债市不断下挫,但无论从国际经验还是我国实际情况看,我国利率债的规模都处在合理水平。
  首先,我国利率债的总体规模与发达市场基本一致。根据国际清算银行统计,美国国债和政府支持企业债券合计占到债市的60%以上;日本国债和DBJ等政策性金融机构债券合计占到债市的70%以上;德国国债和KfW债券合计占债市也超过60%.我国的国债(含储蓄式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合计占债市存量的58%,比例并不算高。
  其次,保持一定规模的利率债供给是债市发展的客观需要。由于利率债无信用风险,估值稳定,因此是回购交易中最为理想的质押品。而且,在人民币国际化加速过程中,境外机构到中国投资债券都是从无信用风险的利率债起步。平稳、连续的利率债供给有利于提高人民币资产在国际资本市场的吸引力。
  再次,保持平稳的利率债供给有利于债市定价。由于国债具有免税优惠,其收益率难以作为其他不免税债券的直接定价参照。而政策性金融债的信用水平、发行量、频率都与国债接近,税收处理与其他债券一致,起到了债券市场定价基准的作用。政策性金融债的发行品种更为灵活,浮息债、含权债供给充足,填补了利率债的空白,也更适合作为各类债券的定价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