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四川达州市公安局达川区分局公布“三小孩扶起摔倒老太婆,反被诬陷索赔”一事的调查结果称,受伤老太蒋某某和儿子的行为属敲诈勒索,决定分别处以行政拘留。

达川公安分局称,经查明,伤者蒋某某系自己摔倒,并非由3名小孩子推倒(有3名目击证人证实),且伤者的伤情系事发日(今年6月15日)形成,与网上流传的伤者在几日前洗澡时摔倒致使骨折不符,有医院病历证实。综合调查相关情况,蒋某某和儿子龚某某的行为属于敲诈勒索行为。

为此,达川公安分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决定给予蒋某某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但因其已满70周岁,依法决定不予执行;同时,对龚某某给予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

6月15日,在达州城区正南花园附近,蒋某某摔倒在地,造成大腿根部粉碎性骨折,共花去医疗费、护理费等2万余元。她摔倒后,手里死死抓住一位9岁小朋友的手,称3个孩子打闹将自己撞倒。但小朋友家人表示,3个孩子称当时是摔倒老人叫他们去搀扶,不料却被诬陷。

事发后,当地南外镇司法所本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原则,对当事双方给出了建议:医疗、护理等费用中的1万元分为四部分,由3个孩子家长及伤者各承担四分之一,剩余的1万元由伤者自行承担。但3名家长表示难以接受。

此事一直未能彻底解决,5个多月过去后,直到前天,小朋友一方家长以敲诈勒索为名,向当地派出所报案,警方随即立案调查。

前天下午,一名当事家长举着牌子,在事发现场寻找目击证人。截至当天下午5时30分,已有7位现场目击证人表示愿意作证,并一一签字按了手印。“不能助长这种歪风邪气,不然以后哪个还敢做好事嘛。”其中一位愿意出面作证的女士说出了这样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