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华沙11月24日电(记者张正富 姜岩 蒋励)经历近18个小时的延时,华沙气候变化大会23日夜间终于打破僵局,达成三项主要共识。这个结果并未解决实质性问题,但正如中国代表团团长、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解振华会后对新华社记者所说,“不满意但能接受”。

本次气候大会主要有三个成果:一是德班增强行动平台基本体现“共同但有区别的原则”;二是发达国家再次承认应出资支持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三是就损失损害补偿机制问题达成初步协议,同意开启有关谈判。然而,三个议题的实质性争议都没有解决。

根据此前决议,发达国家应在2010年至2012年每年出资100亿美元作为绿色气候基金的启动资金,从2020年起每年出资1000亿美元,但2013至2019年间的出资义务并未明确。

发展中国家对华沙大会的一个主要诉求就是落实资金。它们在本次大会上提议,发达国家2014年为绿色气候基金出资200亿美元,2016年达到700亿美元,然后逐渐增加到2020年的1000亿美元。

但是发达国家并未答应这个要求,大会最终决议里也没有资金落实的内容。发达国家只是答应要出资,但是什么时候出、出多少都没有明确。事实上它们这次只是又“画了一个饼”,发展中国家对此失望。

对于发展中国家为何最终让步,解振华认为,这是多边机制的特点决定的,“大家都有自己的要求,都有各自的底线不能触动,因此只有在这个大的方向基础之上,能够找到一个大家都不太满意但又能接受的结果”。

设立损失损害补偿机制的目标,是让发达国家补偿正遭受气候变暖而造成的自然灾害的国家。这一“补偿”概念已经谈了3年,华沙大会上,发达国家终于同意对此开启谈判。然而,它们也没有对何时以及如何建立补偿机制做出任何承诺。

本次大会还明确了发达国家2020年前要加大减排力度、兑现资金和技术支持的原则,对2020年后的减排义务也做了初步安排。但对发达国家2020年前的减排责任,并没有任何有约束力的安排,而且发达国家还在挑战减排问题上“共同但有区别责任”的原则。

根据《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发达国家必须做出“减排承诺”,发展中国家则要在得到资金、技术支持后采取自主“减排行动”。然而,发达国家在此次大会上要求所有国家都应做出“减排承诺”,而发展中国家则坚持“减排行动”。

就这一措辞双方僵持了整整一天,最后找到了一个比较“中性”的词,即“减排贡献”。至于这一新词怎么解释明年还将谈判。

展望未来,明年的气候谈判中,争论最为激烈的问题很可能是“历史责任”。

过去之所以形成了“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是因为发达国家承认自己的历史责任,但是现在它们开始“翻案”,认为历史责任大家都有。发达国家称,从1850年到2010年,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二氧化碳的累计排放量各占50%,而且现在全球总的排放量中,发展中国家也占多数。

解振华指出,温室气体、二氧化碳可以在大气中停留两三百年,所以正是发达国家的累计排放才造成了气候变暖。如果计算1750年到2010年间的排放量,发达国家占70%,发展中国家占30%,然而各国已经做的减排承诺中,发展中国家占了70%,发达国家只占30%。

解振华说:“该我们负的责任我们必须要负,要体现一个负责任国家的态度,但是我们只能负这个发展阶段应该负的责任。我们可以做得更好,那是对世界的贡献。但不该我们做的事儿,你一定要我做,那我们绝对不能接受。”

(原标题:新闻分析:一个“不满意但能接受”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