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份,东部地区11个省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均上涨,涨幅较大的天津、海南分别上涨4.3%和3.8%。与去年同期相比,10个省份涨幅提高,天津、河北分别提高2.7和2.4个百分点;辽宁涨幅回落0.4个百分点。与上月相比,9个省份涨幅提高,福建、浙江均提高0.8个百分点;辽宁涨幅持平;广东涨幅回落0.4个百分点。

(文中数据如无说明,均来自国家统计局或据此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