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12月1日电(记者 沈汝发)第八届全国城市运动会将在福州举行,福州市为推动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出台效能问责办法进行效能监督。

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予以效能问责:推进完成城运会工作任务滞后的;对执委会办公会议、秘书长办公会议议定事项及领导交办的事项执行不力的;吃、拿、卡、要,侵害企业、群众利益的;工作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的;工作作风粗暴,服务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进驻市执委会工作人员上班纪律松懈,违反机关效能建设有关制度和机关管理规定的等。

福州市效能办表示,将采取定期、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执委会明确事项的督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通过发整改通知书、督查通报、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整改。情节较轻、损害或影响较小的,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诫勉教育;情节较重、损害或影响较大的,对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损害或影响恶劣的,对相关责任人给予效能告诫,对相关责任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另外,福州市还严格规定,“八城会”市执委会内设工作部门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分工职责中,严禁以下行为:在项目建设、活动安排、服务保障上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该节俭的不节俭;在公务活动中收受“红包”、礼金、以及各种有价证券、各种信用卡和贵重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职务的宴请和礼物馈赠;假借各种名义,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活动;收受或索取赞助、回扣、佣金等钱物据为己有;以虚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个人和小团体利益等。

(原标题:福州:“八城会”工作不力将被效能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