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2月4日电(记者陈菲、王思北)4日,最高人民法院在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上诉人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奇智软件(北京)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上诉案。

记者从最高法院了解到,该案是迄今为止互联网行业诉讼标的额最大、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涉诉双方均为互联网相关领域重要企业,案件的审理将对确立互联网领域的竞争规则有着重大影响,广受业界关注。

该案由最高法院副院长奚晓明大法官任审判长,组成了由知识产权庭庭长孔祥俊、副庭长王闯、法官王艳芳、法官朱理参加评议的五人合议庭进行审理。

据了解,该案的起因是腾讯公司认为奇虎公司专门针对腾讯公司的QQ软件开发了360扣扣保镖,对QQ软件进行相关的干预和评价,该行为有悖诚实信用原则,违背了公认的商业道德,破坏了其商业模式,构成不正当竞争,诉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3年4月3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奇虎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奇虎公司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腾讯公司经济损失500万元人民币。奇虎公司不服该判决,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

审判长表示,由于案件的证据材料较多,双方争议的焦点也比较多,所涉及的问题也相应比较复杂,为了保证庭审的高效和顺利进行,合议庭在11月28日第一次开庭审理了该案,4日的开庭审理则是继续进行法庭调查。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当事人最后陈述、法庭调解等阶段,审判长宣布休庭并将择期判决。

当日恰逢最高法院公众开放日,80余名网友代表、网络媒体代表、最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新闻媒体记者等旁听了庭审。公众普遍认为,最高法院允许通过报纸、电视等多种形式报道庭审情况,表明以公开促公正的力度和决心。希望公开庭审该案,进一步规范互联网企业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原标题:最高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奇虎与腾讯不正当竞争纠纷上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