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消息 随着《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的发布,标志着股票发行从核准制向注册制过渡迈出了实际性的一步,明确了在新股发行过程中政府、中介机构、发行人和投资者等各方之间的关系权责,这将促使市场建立健康的秩序。

《意见》提出了资本市场坚持市场化、法制化取向,突出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监管理念,强化市场决定性作用,将有助于化解当前市场存在的许多弊病。《意见》明确了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在股票发行过程中的独立主体责任,最大限度地拿开了行政干预之手,证监会放弃“审批”,加强监督职责,维护好市场公开、公平、公正,中介机构从而获得更多自由,但同时要承担更大的责任。若出现信息披露重大违规、上市公司业绩短期大幅“变脸”等情况,明确了中介机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这将有利于新股价格更趋合理化,“三高”“圈钱”“炒新”等问题有望得到逐步解决。《意见》对发行定价机制也做出了更为合理的规定,规定剔除网下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一部分,剔除量不少于总量的10%,这将有效遏制发行人和承销商为了推高发行价格而拉拢机构,有效遏制定价高的问题,从而进一步平衡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在新股收益分配上严重失衡的问题,这将长期间接利好持续低迷的A股市场。《意见》中还对大股东减持提出了更为严厉的要求、引入主承销商自主配置机制等一系列举措,这些举措都将逐步推动我国资本市场更加市场化和法制化。

二、优先股试点开展

国务院决定开展优先股试点,并发布了《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是资本市场市场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优先股的推出将具有诸多积极意义。

首先,优先股能加快发展直接融资,补充企业资本金。优先股属于股债连接产品,可以作为现有股票和债券之外的重要的直接融资工具。作为资本,可以降低企业整体负债率;作为负债,可以增加长期资金来源,缓解资产负债期限错配问题;

其次,优先股是有利于商业银行创新资本工具,满足资本监管要求。发行可计入其他一级资本的优先股可以作为商业银行充实资本金的重要措施;

再者,优先股为投资者提供了多元化投资渠道,增加新型的固定收益产品。我国资本市场存在上市公司分红水平不高,有稳定回报的投资产品不多等问题,影响了市场的投资积极性。优先股以市场化方式促进上市公司合理实行现金分红,为保险资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等提供多元化投资工具,同时也拓展居民的投资渠道。同时优先股还有利于支持企业兼并重组,推动行业整合和产业升级。目前,收购人仅能以现金支付或以本公司普通股换股的方式收购其他公司,前者资金压力大,后者则可能会影响收购人的控制权结构。与普通股不同,优先股可根据并购双方的需求灵活设计,解决企业并购重组的实际困难,支持企业兼并重组活动;

最后,优先股的推出有利于丰富证券品种,促进市场稳定发展。优先股属于兼具股票和债券属性的混合类证券,其推出有利于进一步丰富我国资本市场的证券品种,促进资本市场发展。今后,上市公司可以将公开发行优先股与回购普通股组合操作,既有利于优化股权结构,也有助于进行市值管理,提振投资者信心。

总的来说,优先股的推出对当前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是十分有利的。

三、借壳上市执行IPO标准

证监会在日前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借壳上市审核严格执行IPO上市标准,创业板不允许借壳上市。

首先,借壳上市条件与IPO标准等同进一步提高了借壳上市的门槛,有望抑制市场对绩差股被借壳预期的疯狂炒作,有利于市场回归理性的价值投资。以前绩差公司常常通过卖壳成为股市的“不死鸟”,内幕交易时有发生,并难以形成有效的退市制度。借壳上市条件与IPO标准等同,有利于遏制这类的投机炒作,从根本上减少内幕交易的动机,最终有望形成有效的退市制度;

其次,借壳上市条件与IPO标准等同,防止市场监管套利。目前部分IPO终止审查或不予核准企业转道借壳上市,通过借壳上市规避IPO审查,引发了市场质疑。统一借壳上市与IPO的审核标准,可以防止审核标准不一致带来的监管套利,引导资本等市场资源和监管资源向规范运作程度高的绩优公司集中,有利于优化资本市场资源配置功能,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服务于国民经济调结构、转方式的总体大局。

若允许在创业板借壳上市,与创业板市场当初的定位不符,还将弱化创业板市场对创新、创业型企业的服务功能,最终扭曲创业板市场的定位。创业板启动伊始,就一直向市场传递创业板不支持借壳上市的理念,且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也不支持暂停上市阶段的上市公司,通过借壳式重组恢复上市。同时,由于创业板目前存在“三高”问题,如果允许在创业板借壳上市,将加剧对创业板上市公司二级市场炒作,还易引发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强化现金分红

为了进一步推进现金分红工作,证监会对现行现金分红制度实施效果进行了梳理评估,结合监管实践进一步修改、补充和完善,制定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提出了差异化现金分红比例的具体要求,强化了中小股东在现金分红方案中的话语权和分红情况信息披露的要求。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是资本市场的一项基础性制度,也是属于公司自治范畴的事项。从金融理论和监管实践看,分红制度能有效增强资本市场投资功能和吸引力,是督促上市公司规范和完善利润分配的内部决策程序和机制,有利于增强现金分红的透明度,形成稳定回报预期,有利于价值投资的引导,抑制过度投机,减缓A股市场的波动,降低资本市场的运行风险,有利于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五、小结

尽管新股发行制度、优先股、借壳上市和分红等多项改革并不一定会一蹴而就,在实践中或许还会出现意想不到的困境,但这些改革措施的推出都是进一步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金融改革的方向,是我国资本市场迈向市场化和法制化不可或缺的关键一步,最终都将有利于我国资本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民生加银)

(原标题:民生加银:多项组合政策出台 拉开金融改革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