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披露更多拟购资产细节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美锦能源,000732)昨晚公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宜获证监会有条件通过,股票将于今日复牌。
证监会网站信息显示,证监会提出两点审核意见:要求美锦能源补充披露东于煤业达产时间对矿业权价格估值的敏感性分析;要求美锦能源就焦煤价格的变动趋势进行分析并披露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
美锦能源今年6月披露的草案显示,拟购买大股东美锦集团持有的汾西太岳76.96%的股权,东于煤业、美锦煤焦化、天津美锦以及大连美锦4家公司的全部股权,交易金额为939672.98万元。
美锦能源拟向美锦集团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超出股份支付的标的资产价款将以现金支付。与此同时,美锦能源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亿股,募资配套资金不超过25.23亿元。
证监会同时要求美锦能源逐项予以落实,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补充材料及修改后的报告书报送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美锦能源于2013年11月28日起停牌,停牌前收于7.02元/股。
录入编辑: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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