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银川12月6日电(记者赵国华)5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泾源县人民政府为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拜金仓同志的亲属发放了革命烈士褒扬金和抚恤金共计117万元。

回族青年拜金仓生前系宁夏泾源县香水镇米岗村农民。2012年6月9日,新疆塔城地区乌苏市古尔图镇中心小学的一名六年级学生在克孜加尔湖二库不慎落水,在此地打工的拜金仓,与同伴拜小强、寇江伟在听到呼救声后,立即赶到现场救援。

救援过程中,3人用“手拉手”的方式准备将落水女童拉上岸,但因青苔湿滑,拜金仓、寇江伟落入水中。之后,赶到现场的工友杨志福找来木梯将寇江伟拉上岸,接着去拉另外两个人。紧急关头,拜金仓使劲推了女童一把,孩子抓住木梯被救上岸。最终,拜金仓因体力不支沉入水中,献出了年仅23岁的生命。

拜金仓舍己救人的英雄事迹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拜金仓先后被新疆乌苏市古尔图镇追授为“舍己救人好青年”荣誉称号,被宁夏泾源县追授为“泾源县道德模范”荣誉称号,被新疆乌苏市人民政府追授为“见义勇为好青年”称号,被宁夏固原市追授为“固原市优秀务工人员”称号。今年8月,拜金仓获得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

根据《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相关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2013年第6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批准拜金仓同志为革命烈士,其直系亲属享受烈属待遇。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为其亲属发放革命烈士褒扬金65万元,泾源县人民政府为其亲属发放一次性烈士抚恤金52万元。

泾源县县委书记李志达说,拜金仓的英雄壮举体现了他救人于危难的高尚品德,同时也是善良朴实的家庭教育、助人为乐的社会环境长期积淀的结果。拜金仓是一个平凡的回族青年,但他伟大的壮举必将为社会不断汇聚“正能量”,引导我们作出更大的贡献。

(原标题:宁夏117万元褒扬为救落水女童英勇牺牲的道德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