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消息 11月30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新股发行的体制改革意见,充分体现了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全面改革的精神,即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作用的有机结合。这次新股发行的意见,显现出以市场为纲,信息透明、加强监管、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特点,对稳定广大投资者参与市场的长期信心,鼓励价值投资、打击内幕交易具有重要的意义。

这次发行改革虽然是由核准制向注册制的过渡,但在新股发行的相关法律还未进行修改的情况下,本次改革为将来真正实行注册制打下了坚实基础,也让市场能够有一个逐步适应的过程。

本次改革在发行审核、定价、时间、方式等方面充分体现了市场化的特点,在发行人的信息披露、相关中介机构的责任和监管等方面更加严格,对“三高”发行和“圈钱”有许多抑制措施,表现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良苦用心。但本次改革也对投资者提出了风险自负的要求,有利于形成价值投资的氛围。

从本次改革的导向看,未来随着明年两会相关法律的逐步修改,新股发行将逐步转向注册制,上市条件的硬指标将逐步消失,信息披露的规范透明成为上市的条件。随着上市变得逐渐容易,市场供应量的增加将对高市盈率的股票形成冲击,壳资源变得无足轻重,有利于抑制盲目炒作、内幕交易。同时更为重要的是,随着信息披露的加强,发行失败也愈加可能,投资者将更加重视对上市公司基本面的研究。由于发行人自由度的提高,在股市低迷期,发行人可能延缓发行,或采用发行可转债、可转换优先股等多样的融资手段,而在股市高涨期则加快发行,从长期看,有利于股市的稳定、健康发展。(泰信基金 梁剑)

(原标题:泰信基金:市场为纲 有利于股市的长期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