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同意广州赛宝认证中心
服务有限公司予以自愿减排交易项目审定
与核证机构备案的函

发改办气候[2013]1354号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报来《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报送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申请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审定与核证机构备案的请示》(粤发改资环[2013]5号)收悉。
经审核,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符合《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及《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审定与核证指南》规定的审定与核证机构备案条件,现予以备案,可从事的专业领域见附件。
特此函告。

附件: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可从事审定与核证的专业领域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013年6月6日

(原标题:关于同意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予以自愿减排交易项目审定与核证机构备案的函(发改办气候[2013]13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