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长沙12月10日电(记者谭畅)湖南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日前联合下发通知,要求湖南省各级各部门停止使用“湘O”号牌,所有“湘O”号牌机动车在本月20日前换发普通民用号牌。

通知规定,“湘O”号牌机动车所属单位应按照属地原则,更换所在市州的民用号牌。民用号牌的选择,严格按照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采取自编自选或机选方式选取。各地均不得另设专用号段、号牌。

因多用于党委、政府公务用车,“湘O”号牌多被群众和驾驶员视为特权的象征。湖南省交警总队车驾管支队政委袁经建表示,设立“湘O”号牌的初衷是规范车辆管理,这类车辆在交警部门并不享受任何特权。取消“湘O”号牌,是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和中央“八项规定”、湖南省委“九项规定”精神的举措。

记者10日上午在湖南省交警总队车驾管支队看到,前来办理号牌更换手续的“湘O”车辆络绎不绝。袁经建表示,为保证在20日前完成号牌换发工作,交警部门除督促各“湘O”号牌车辆所在单位到当地车驾管部门更换号牌外,还将开通流动服务车,上门进行号牌换发服务。

“12月21日起,继续使用 湘O 机动车号牌的,一律按照无牌上路车处理。交警部门将扣留车辆,对驾驶员处以200元罚款,记12分,并对其最高准驾车型予以降级。”袁经建说。

据了解,湖南省目前每个市州都有5块“湘O”号牌,供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接待办使用,加上省级党政部门和省直单位的“湘O”号牌,全省共有约1300块“湘O”号牌。2003年7月,湖南省取消“湘O”号牌免交通行费优惠。2009年12月,湖南省公安系统 “湘O”号牌全面停用。

(原标题:湖南将全面停止使用“湘O”公务车专用号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