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环保厅发布今年前十个月全省14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我市呈现蓝天白云最多,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296天,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标率97.4%,环境空气质量位居全省第一。

据了解,自《辽宁省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暂行办法》公布以来,截至今年10月末,我省首次给8个城市开出“雾霾罚单”,环境空气质量考核罚缴资金总计5420万元。

据省环境监测实验中心监测,今年前10个月,全省14个市的环境空气质量排名为:盘锦、丹东、铁岭、营口、锦州、本溪、大连、朝阳、阜新、辽阳、抚顺、鞍山、葫芦岛、沈阳。

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之所以在全省摘冠,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以及环保部门的努力分不开。2012年8月7日,我市被省环保厅列为“气化辽宁”工程唯一一家试点城市。10月,省政府实施“蓝天工程”以来,市政府动手早、行动快,先后编制了《气化盘锦实施方案》、《盘锦市燃煤锅炉烟尘治理工程实施方案》和《盘锦市蓝天工程实施方案》,并印发全市执行。

今年年初以来,我市在不断深化污染防治的同时,积极探索“气化盘锦”,优化能源结构,全面推进“蓝天工程”,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下一步,我市将努力达到四个100%——燃气管网覆盖地区要100%实现气代燃料;公交车、出租车要实现100%油改气;县区要100%实现一城一热源;燃煤企业要100%实现达标排放。(首席记者赵巍)

(原标题:盘锦今年前十个月环境空气质量全省摘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