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沈阳海关首票采用“属地申报,属地放行”方式申报的货物顺利通关。由华晨宝马(沈阳)汽车有限公司申报进口的汽车零件,经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关审核放行,由大连口岸监管场所凭沈阳海关放行指令予以放行。该货物共计2个集装箱,货值32.6万欧元。该票报关单的顺利通关标志着沈阳海关区域通关改革迈向新阶段。
  沈阳海关为进一步加大区域通关改革力度,优化海关作业流程,切实提高通关效率,促进区域通关一体化,11月1日起全国海关深化区域通关业务改革,AA类企业的货物实行“属地申报、属地放行”通关模式,企业可自主选择向企业所在地海关即属地海关进行进出口申报,经属地海关放行后,企业可以直接去口岸办理收发货物,口岸海关不再对报关单进行重复审核。
  与以往通关便利政策只面向AA类、A类企业不同,今年11月起,一年内无走私违规记录、资信良好的B类生产型出口企业,也开始适用“属地申报、口岸验放”进口通关模式。
  (韩晓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