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武汉少年刑事审判首次引入“合适成年人”

本报讯(记者 吴边 通讯员 申晓东 龚子英)前日,汉阳区法院不公开开庭宣判了一起未成年人运输毒品案件,由于监护人无法到庭,该院心理咨询师张晓作为“代理爸妈”陪同16岁的云南籍未成年被告人阿德接受了法院宣判。据悉,这是武汉少年刑事审判首次引入“合适成年人”,在全省亦属首例。

据了解,阿德今年16岁,家住云南边境地区。家庭贫困早年辍学的他误入歧途,开始贩毒。今年6月,阿德将毒品藏在体内,乘飞机来到武汉贩卖。当他在汉阳王家湾准备与别人接头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此时他已经两个多月没有回家。

12月3日,阿德被提起公诉。按照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理时,其父母作为法定代理人应当在场。但接到法院通知时阿德的父亲表示,家里很穷,付不起路费,实在无法到庭参加诉讼。为了保证阿德充分行使诉讼权利、保障阿德合法权益,经过阿德父母同意后,法院合议庭决定为阿德指派湖北省心理咨询师协会青少年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高级心理咨询师张晓成为“合适成年人”。

汉阳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法官祝旖旎表示,这是武汉少年刑事审判首次引入“合适成年人”,在全省亦属首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