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办、国办发文:干部要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

据新华社电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称,近年来,公共场所禁烟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公共场所吸烟的现象仍较普遍,特别是少数领导干部在公共场所吸烟,不仅危害公共环境和公众健康,而且损害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形象,造成不良影响。

通知要求,领导干部不得在禁烟的公共场所吸烟,在其他有禁烟标识的公共场所要带头不吸烟。

通知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活动中严禁吸烟。公务活动承办单位不得提供烟草制品,参加人员不得吸烟、敬烟、劝烟。严禁使用或变相使用公款支付烟草消费开支。要把党政机关建成无烟机关,公共办公场所禁止吸烟。对违反规定的领导干部,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