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税收政策,是否还有突破空间?

12月28日,在上海举行的一个论坛上,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院长胡怡建给出的观点是,上海自贸试验区税收政策,未来可从三方面进行突破,包括认定自贸试验区与其他地区的差异性,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享受同等税收待遇,以及根据自身特点设计政策。

在胡怡建看来,上海自贸试验区现行的税收政策,没有政策上的突破。

总体方案中提及,要探索与上海自贸试验区配套的税收政策,但目前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只出台了两个自贸试验区税收政策细则,例如境外股权投资和离岸业务发展的税收政策仍有待落实。

“离岸业务和境外股权投资两方面说要探索,但没有说要制度创新和突破。”胡怡建说,上海自贸试验区的税收政策关键在于原则和理论的突破。

具体来说,首先要认定自贸试验区与其他地区的差异性,即“境内关外”。其次,自贸试验区已由货物贸易转向服务贸易,服务贸易要与货物贸易享受同等待遇。再次,要根据自贸试验区的特点来设计政策,离岸服务流转税要延伸到跨境服务贸易的流转税政策中。“自贸试验区应参照香港,实行地域管辖权,取消居民管辖权,境外投资不再征收所得税。”胡怡建说。

在他看来,自贸试验区的税收政策要有创新和突破,尤其是跨境服务贸易方面,应在自贸试验区内进行特定尝试,“离岸服务没有政策,所以要改,但光改离岸服务还不够……自贸试验区可以考虑先行突破,在没有实行营改增的领域,如金融领域,把它看成跨境服务贸易,实行免税制。”

凡此种种,仍属学界猜想。

据早报记者了解,上海有关方面也在探讨有关自贸试验区的税收政策方案,并已听取过相关学者的意见,但尚未进入上报阶段。

相比之下,既有政策覆盖区域分梯度扩围,推进难度可能更小。

上海行政学院教授曾峻在上述研讨会上建议,对上海自贸试验区的政策,进行梯度复制和推广,以及边试验边推广。所谓梯度推广,就是按照从浦东新区到上海,再到东部其他发达省份,之后是中西部地区的顺序。在内容上,可按照从审批和监管制度,到行政体制涉及的其他相关内容,再到司法领域。

胡怡建提醒,经验推广到其他地区,要考虑是“制度的复制”,还是“制度落地的复制”。前者相对简单,而落地复制需满足一定的前提条件。

上海方面此前提出的计划是,力争明年拿出第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内容。

值得关注的是,据新华社昨日报道,元旦前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天津考察调研民生改善与改革发展情况时说,作为中国北方最重要的港口,希望天津在新一轮改革开放中争当领军者、排头兵,积极探索促进投资和服务贸易便利化综合改革试验,培育发展新优势。

录入编辑:李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