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2月31日电(记者 陈炜伟)国务院食品安全办、教育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日前印发通知决定,立即依法查处“魔爽烟”类食品,防止此类食品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对青少年身心健康造成危害。

通知说,近日在部分地区中小学周边市场出现的名叫“魔爽烟”、“魔烟”的一类果粉食品,经食品检测机构检验,这类食品为不合格产品。

通知称,“魔爽烟”类食品是用一根类似香烟状的塑料吸管进行吸食。长期食用这类食品,会引发呼吸道和食道疾病,且产品名称、包装和吸食方式还会让孩子产生“吸烟或吸毒无害”的不良诱导。

通知要求,各地要全面排查“魔爽烟”类不合格食品。一经发现有生产此类不合格产品的,要责令企业停止生产、公开召回已售产品,防止危害蔓延,并依法进行查处。

通知要求,各省级食品安全办于2014年1月25日前将依法查处“魔爽烟”类食品工作情况书面报送国务院食品安全办。

此外,国家质检总局31日通报说,2013年10月22日,根据举报及前期暗访调查,湖南省长沙市质监局联合公安、工商、知识产权等部门在开福区鸭子铺查获了1处制售假冒知名品牌厨卫电器的窝点,现场查获涉嫌假冒“飞利浦”、“欧普”、“欧派”、“奥普”、“樱花”等知名品牌厨卫电器成品及半成品1000余台(套)和大量零配件、铭牌、包装物,货值金额70万元。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

(原标题:国务院食安办:依法查处“魔爽烟”类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