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1月1日电(记者岳德亮)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的《杭州市良渚遗址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良渚遗址提出了更严格的保护规划,保护范围内禁止刻划涂鸦,取土采石的最高可付出20万元罚款的代价。

以良渚遗址命名的“良渚文化”,是长江下游古文化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我国乃至东方早期文明的主要代表之一,目前正在为“申遗”冲刺。

经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的《杭州市良渚遗址保护管理条例》规定,良渚遗址的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和环境控制区根据良渚遗址保护总体规划划定,由杭州市政府设立界桩和标志碑予以公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刻划、涂污或者擅自移动、拆除界桩和标志碑。

在良渚遗址保护范围内,禁止下列进行采砂、采石、取土、打井、挖建沟渠池塘、平整土丘和深翻土地等改变遗址环境地形地貌现状的活动。否则,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文物主管部门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同时,禁止建设危害文物安全或者破坏遗址环境风貌的农业设施,种植危害地下文物安全的植物。对于种植危害地下文物安全的植物的违法行为,由文物主管部门可以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原标题:杭州良渚遗址内禁止刻划涂鸦 取土采石的可罚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