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贵阳1月1日电(记者齐健)自今年1月1日起,贵阳市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项目需由市发改部门核准方能列入开发计划。住宅类房地产项目容积率老城区原则上不得突破3.5,其他区域不突破2.5。住宅类房地产项目单宗用地不超过20公顷。

上述新规定源自《中共贵阳市委、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是贵阳市加强对房地产业统筹调控和规范管理,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最新举措。

该意见针对超级大盘、超高层建筑等都释放了加强统筹管理信号。局部地区按照城市功能布局需设置超高层建筑的,规划方案须报贵阳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审批。已批用地面积在20公顷以上或规划建筑面积10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区建设,需充分论证其功能配套、城市基础设施承载能力、交通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后,按程序报批。

此外,为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贵阳市还将统筹商品房预售管理,建立监管资金和风险准备金保障机制,逐步提高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比例,并纳入专户管理。适时推行全额监管。完善房地产企业和投资人信用档案,建立企业信用等级制度。

业内人士认为,鉴于贵阳市已开发和正在开发的住宅类超级大盘较多,新规定释放了较明显的收紧住宅地产开发的信号,特别是对于老城区高容积率、高密度的大盘将实施严格的统筹调控。而另一方面,贵阳市将鼓励和引导房地产业与文化、体育、旅游、商贸、工业、医疗、教育等产业有机结合,发展复合地产。

(原标题:贵阳:1月1日起住宅类房地产单宗用地不超过20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