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1月1日电(记者王俊禄)2014年元旦,距2013年元旦起实施的“史上最严交通法规”整整一周年。记者从浙江高速交警部门获悉,新交规实施一年来,浙江高速交警查纠的交通违法总量为154万多起,比2012年同期减少4成多;但查获的一次扣12分的违法行为却增长了9倍,是2012年的10倍。

数据显示,自2013年1月1日零时至2013年12月31日,浙江省内高速公路交通违法总量为1541450起,而2012年同期的违法总量为2682075起,减少了约114万起。

浙江高速交警台州支队四大队大队长郑光介绍说,从具体违法行为方面,下降幅度最大的三项违法行为是超员、超速和涉牌违法。其中公路客运车辆超员20%以上的违法行为,2013年全省高速只查处了27起,而2012年同期查处473起。

再比如,原来只记6分的故意遮挡或污损机动车号牌、不按规定安装或未安装机动车号牌违法行为,2012年共查获10106起,而2013年调整为一次记12分后,只查获637起。

然而,“最严交规”带来的另一方面影响是:2013年查获的一次记12分的违法行为有33271起,而2012年同期查获数为3320起,增长了9倍。

高速交警台州支队四大队民警徐吉说,新交规出台后,驾驶人更为谨慎,遮挡号牌、客车超员等违法行为大大减少。当前看,小车违法超车、超速行驶,货车超载、机件不符、违规占道等依然是多发的违法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