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兰州1月3日电(记者连振祥)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岁末年初,甘肃省出台新政策:设立50万元至300万元应急周转金,用于在紧急情况下垫付农民工工资。

据了解,农民工欠薪应急周转资金由甘肃各市州、县(市、区)政府设立,甘肃省政府要求,应急周转资金标准为,市州100万元至300万元,县(市、区)为50万元至100万元,由各级财政部门划拨,人社部门管理。

记者从甘肃省政府了解到,春节前夕,针对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甘肃省将侧重于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在此前各地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建设领域省级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并逐步向交通、水利和矿山开采等领域拓展。除此之外,甘肃开始推行施工企业农民工实名管理制度,各施工企业均要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职工花名册、考勤记录和工资支付等劳动用工基础台账。

今年,甘肃更加重视依法处置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甘肃省政府要求,各级人社、公安、法院、检察院要通过建立完善联席会议等机制,切实加大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打击力度,对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欠薪行为,要依法及时做出限期支付指令,或者依法采取企业财产保全、强制执行等措施。

(原标题:甘肃:设农民工欠薪应急周转金紧急情况下“托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