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台北1月3日电(记者何自力 查文晔)台湾“最高法院”3日驳回环球唱片的上诉,判决齐秦胜诉定谳。齐秦争回《大约在冬季》等27首歌音乐著作权。

著名歌手齐秦与主张拥有他创作的多首歌曲著作权的环球唱片公司打官司,争回包括《大约在冬季》、《冬雨》、《哑口》、《狼》、《九个太阳》、《玻璃心》等共27首歌公开播送、演奏、播送等的音乐著作权。

2013年,齐秦发现他所创作的《大约在冬季》、《狼》等27首歌曲著作权竟不属于他,齐秦早期创作《大约在冬季》、《狼》、《玻璃心》等27首歌曲,录制成专辑后,他仅授权“录音著作权”给老东家综一公司,乐谱、歌词等“音乐著作权”仍属于自己。综一公司多年前被宝丽金唱片收购,宝丽金又与环球唱片合并,成为现在的环球唱片。

齐秦强调,唱片公司提出的“著作权转让证明书”,里头他的签名与盖章就有8种,和他的笔迹明显不同,显然是当时综一公司伪造而成。

(原标题:齐秦争回《大约在冬季》等27首歌音乐著作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