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记者 曾茜)继将武汉广场更名为武商广场后,昨日晚间,鄂武商A公告称,今年1月1日,公司收回武汉广场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广公司”)的租赁场地,由公司自营。

在香港国际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国际公司”)已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且仲裁尚无定论时,鄂武商A能否顺利收回租赁场地

对此,北京市问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远忠认为,此事件后期可能还会有纠纷,最终能否收回要看仲裁结果。

称今年1月1日收回

昨日晚间,鄂武商A公告称,2014年1月1日,公司收回武广公司租赁的场地,由公司自营。

此前于2013年12月29日,武广公司20年合资经营期限届满。虽香港国际公司不愿放手,但鄂武商A认为,“根据《武汉广场管理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合资期满,甲、乙任何一方有权依法终止合资”,曾在去年11月宣布对武广公司到期清算不再存续经营。

基于此,昨鄂武商A公告表示,武汉广场经营场所是公司租赁给武广公司的资产,既然武广公司经营期限届满,公司收回租赁资产由公司自营。且已于2013年12月13日向武广公司发出了《解除<�租赁合同>通知书》。

不过,香港国际公司显然不愿放弃这块“肥肉”,在上个月29日武广公司经营期限届满后,武广公司未向鄂武商A返还租赁场地,2013年12月30日以及2013年12月31日继续以武汉广场名义对外经营。

为此,鄂武商A昨日公告宣布1月1日收回租赁场地,并将武汉广场更名武商广场。

后期可能还有纠纷

事实上,鄂武商A与香港国际公司为武汉广场经营权争夺已久。

1993年12月29日,鄂武商A与香港国际管理有限公司合资组建了武广公司,合资年限20年,2013年12月29日到期;而1995年鄂武商A与武广公司签订《租赁合同》,鄂武商A将建筑面积7.42万平方米的武汉广场出租给武广公司,租赁期限同样为20年,租赁期至2016年9月28日。

正是这两份有“时间差”的合同,引发了这一场争夺。香港国际公司已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仲裁尚无定论时,鄂武商A能否顺利收回租赁场地自营?

“后期可能还会有纠纷。”对此,北京市问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远忠表示,“鄂武商A这样做,可以给港方施加一定压力,但能否得到支持不一定。因为武广公司不存在拖欠租金等违约行为,而合同的民事主体也没有消失。”

但熟悉此事的另一位律师认为,合资企业法规定,合资期限届满,如合资各方不能就延长期限达成一致,合资公司只能清算,“如此,合资公司主体的合法性存疑,又如何履行租赁协议呢?”

2014年1月1日,武汉广场已更名为武商广场。本报记者 王筝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