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批准《千岛湖及新安江上游流域水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按照国务院批复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已于近日正式印发实施《规划》。

千岛湖(即新安江水库)是我国长三角地区最大的淡水人工湖和重要的水源地,千岛湖及新安江上游流域面积11452.5平方公里,包括:浙江省的淳安县全境、建德市部分地区;安徽省的黄山市屯溪区、徽州区、歙县全境,以及黄山区、休宁县、黟县、祁门县和宣城市绩溪县部分地区,是长三角地区重要的生态屏障。为保护好千岛湖及新安江上游地区的优质水资源,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方面编制了《规划》。

《规划》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按照绿色发展、改善民生,保护优先、防治结合,河湖统筹、水陆兼顾,创新机制、互利共赢的原则,明确了流域的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提出了水资源环境综合保护与生态建设、统筹城乡与产业发展的重点任务,着力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和统筹城乡发展,从源头控制污染。

《规划》还提出了包括加大各级政府财政资金转移支付力度、实施并完善流域水环境补偿试点工作方案、探索建立流域上下游市场化生态补偿机制等工作任务,进一步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千岛湖及新安江流域是我国第一个率先探索建立流域环境共治、产业共谋的发展模式的流域,《规划》的实施将为推动全国其他地区间建立横向生态补偿制度发挥示范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