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新加坡交易所在北京举行“直接上市框架”解读圆桌会。新交所执行副总裁兼上市部主任黄良颖在会上介绍了“直接上市框架”的基本内容,并就新交所施行的注册制发行制度进行了详细阐述。
  据记者了解,去年11月25日,新加坡交易所宣布,已与中国证监会合作为中国企业搭建直接上市框架,进一步鼓励中国企业赴新加坡上市。新的直接上市框架主要体现在三方面:一是拟发行人应先获得证监会赴新上市的行政许可,然后经新交所审核通过后,将授予拟发行人有条件的上市批准信。二是申请公司必须同时遵守中国所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新加坡监管标准以及新交所上市条例。三是申请公司的财务报表需由注册会计师遵照新加坡会计准则、国际会计准则或美国公认会计原则进行审计。
  事实上,在“直接上市框架”签署之前,已有140只“龙筹股”在新交所上市。其中,136家公司都是采取在境外注册,在中国大陆经营业务的方式实现上市。而此后,国内企业赴新上市将更加便捷,上市成本也相应下降。“有了 直接上市框架 之后境内公司赴新上市就方便很多了,特别是对国企而言,他们可以直接到新加坡来上市。”黄良颖表示。
  对于国内A股正在推进的注册制改革,新交所目前施行的发行制度可为我们提供一个有益的参考。据记者了解,在新交所的主板上市,也是有一定的财务门槛的,并且门槛分为三个不同的类型。
  除了量化门槛,还有很多审查工作要做。黄良颖举例说,要考察公司治理健全不健全、内控好不好、管理层到底有没有需要的经验。
  事实上,在新交所股票发行过程中,保荐机构发挥了重要作用,相对应也要面对严苛的处罚。“新加坡是世界上最先一批出台发行管理人和承销人惩罚责任的地区。你一旦出现违纪的情况,既要承担刑事责任,也要承担民事责任。”新交所首席监管长邓伟政表示。
  据记者了解,新加坡对资本市场的监管有三个机构,分别是新交所、新加坡金管局和新加坡商务部。“这三方进行了紧密合作,对于相关的欺诈行为进行调查,并且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邓伟政表示。另外新加坡监管局和新加坡商务部都同很多地方签署了双边谅解备忘录,如果希望对方协助调查的话,也会寻求对方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