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 《新洲博物大道成夺命公路 通车8年无部门管理》追踪

本报报道引起新洲区高度重视,明确城管为后续管理单位

本报讯(记者 沈右荣)新洲城区的博物大道通车8年,至今无部门管理。要命的是,一户人家的院子横在路中间,这一重大安全隐患不仅频酿事故,在去年更导致一村民驾车撞墙身亡(见本报9日A11版)。此事经本报重点报道后,新洲区政府高度重视,并作出决定,采取五项措施整改夺命公路,整改后的公路将移交给城管部门进行日常管理。

新洲区给本报发来《情况说明》

昨日下午,新洲区政府相关人士给本报发来一份《情况说明》,上面显示,博物大道位于新洲区邾城街东,2006年6月14日,新洲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确定,由该区建设局负责该道路从新洲大街向北延伸到106国道的建设,原有路面采用水泥混凝土硬化路面,邾城街负责沿线征地拆迁。工程于2007年1月18日竣工验收,交该区城管局接收管理。建成后由于该道路车流量大,超负荷运行、损坏严重。2011年7月22日,新洲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确定,由该区公路局负责选定施工队伍垫资对博物大道进行改造建设,目前,竣工时间尚不明确。

五条措施整改夺命公路

昨日,新洲区政府相关人士还向本报通报了该区整改夺命公路的五条措施。

一、设置警示标识。在该处路面隐患未排除之前,由交警或城管部门在此处设置警示标识,提醒过往车辆行人注意安全。

二、强拆障碍物。由城管等职能部门和邾城街道联合对该处路面造成交通安全隐患的建筑物进行依法拆除。

三、排除安全隐患。由公路局负责,组织施工力量,对排除障碍物的路面进行修整,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四、沿线安装路灯。博物大道沿线路灯安装工程已列入今年城镇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计划,将在路面修整施工完成后及时组织实施。

五、移交城管管理。路面修整完工后,及时移交城管部门管理,建立道路管理长效机制,保障沿线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