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宁1月12日电(记者向志强)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12日通报,1月11日发生的街道办副主任被小贩持刀杀害一案,两名犯罪嫌疑人已于当日2时20分许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1月11日13时许,南宁市兴宁区民主路官塘村一小巷发生一起故意伤害案,造成兴宁区民生街道办两名工作人员一死一伤,两名犯罪嫌疑人随即逃离现场。

案件发生后,南宁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根据上级指示展开侦破工作。在公安机关政策攻势和追捕压力下,两名犯罪嫌疑人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警方初步查明,两名犯罪嫌疑人均姓唐,男性,都是本市兴宁区官塘村人。一人1977年6月出生,另一人1978年8月出生。二人于11日12时许,在民主路官塘村一小巷人行道违规占道设摊摆卖水果时,与开展市容巡查的民生街道办工作人员发生争执。二人持刀伤害两名街道办工作人员,造成民生街道办副主任曾春晖和一名工作人员受伤。曾春晖不幸殉职,另一名受伤工作人员无生命危险。

(原标题:南宁街道办副主任被杀案犯罪嫌疑人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