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说:亲戚不共财,共财断往来。这不,下陆区一对姐弟就因20万元购房款闹上法庭。昨日,下陆区法院对此案作出调解。

王芳(化名)与王力(化名)是亲姐弟,二人都有各自单位,但王芳的经济条件比较差。2010年上半年,王芳的单位为解决职工住房问题,建了两栋福利房。依据工龄,王芳获得了一个指标,可按内部价购买一套80多平米的住房,价格是20万元。于是王芳找弟弟王力借了5万元钱交了首付。此后,王芳又找王力借了15万元,付清了全部房款

借款时,王芳向弟弟承诺,将于2013年7月还清所有借款本息,否则将以所购房产抵付,并于同年7月30日向王力出具了一张借条。

可是,还款期过后,王芳却没有按期偿还借款,面对弟弟的催讨,她显得有些不耐烦。王芳的行为惹恼了王力。去年11月,王力一纸诉状将姐姐告上法庭,催讨借款。

15日上午的庭审上,姐弟俩再次发生争执,经过法官耐心劝导,双方终于达成和解:姐姐承诺今年先还款10万元,余下10万元在2016年10月前还清。(记者赖家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