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1月17日电(记者 岳德亮)浙江省人大常委会17日发布公告称,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的决定》,自17日起“单独两孩政策”在该省“落地”生效。

修订后的《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双方或一方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丁祖年告诉记者,浙江是国内首个“落地”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的省(市、区)。

据浙江省人大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蒋泰维介绍,全面推行计划生育以来,浙江省累计少生2600万人,低生育水平持续稳定30年,群众生育观念发生整体性变化。但是从2010年开始,全省老年人口规模进入快速增长期,人口结构矛盾逐步显现。因此,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是必要的。

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此前围绕完善现行生育政策一系列研究论证成果表明,2014年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后,头五年出生数年均增量10万人左右。此后近十年,出生数增量基本稳定在8万人左右;户籍总人口将于2026年达到峰值时间,峰值总量增加约100万人。

(原标题:浙江单独两孩政策今日生效 为全国首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