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深圳1月19日电(记者 赵瑞希)日前发布的深圳市政府公报显示,自2月1日起,深圳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1808元/月。

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2月1日起,深圳市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为1808元/月,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6.5元/小时,与2013年的1600元/月和14.5元/小时相比,分别上涨了13%和13.79%。

2月1日起,陕西省也将实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4个类别的工资区涨幅在100至130元/月之间。

2013年中国共有27个地区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调增幅度为17%;有17个地区制定了工资指导线,基准线普遍在14%左右。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上海1620元,其次是深圳1600元。

(原标题:深圳2月起最低工资标准调至1808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