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利率市场化的加速推进,商业银行开始寻求新的理财产品模式和盈利机制,其中呼声最高的是基金化和结构性产品。然而,自登陆中国市场以来,结构性产品巨亏事件如影随形,让市场平添了一丝担忧。那么,银行结构性理财产品究竟是“天使翅膀”还是“潘多拉盒子”?

发行数量

呈快速上升走势

2004年3月,我国《金融机构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开始实施,自此金融衍生产品在我国确立了合法地位。该办法出台不久,以美元为主要基准货币的多种结构性理财产品逐步涌现。2005年9月,中国银监会下发《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将结构性存款(尤其是衍生品部分)业务纳入综合理财业务范畴,这使得结构性理财产品的法律地位得到初步明确。其后几年,银监会在陆续出台的各项规定中对结构性产品的投向做了进一步的规范,结构性产品在国内理财市场呈现出快速增长的态势。据普益财富统计,2004年至2012年,国内共有38家商业银行发行了结构性理财产品,发行数量总计6532款。同时,预计2013年全年发行将达到1850款。

从结构性理财产品挂钩标的类型来看,在2004年至2012年全部产品中,挂钩于汇率的产品发行数量最多,为2013款,市场占比为30.82%;其次是利率挂钩标的,市场占比为22.20%;股票挂钩标的市场占比同样超过20%;基金、指数、商品挂钩标的市场占比均在7%~9%区间;信用挂钩标的市场占比不足1%;另外还有少量产品挂钩标的为上述几类中的两类或两类以上的组合,此类产品市场占比接近2%。同时,2013年挂钩标的分布也大致符合这个特点。由此可见,挂钩标的为汇率、利率这两类低风险的结构性理财产品占据了半壁江山。

据普益财富研究员毛恩知分析,在2008年金融危机的影响下,商业银行结构性理财产品各年度挂钩标的类型市场占比变化趋势可以总结为“挂钩标的从低风险到高风险再到低风险”。目前以挂钩汇率、利率为主导的产品结构符合我国银行理财产品投资者的风险偏好。

实际收益情况

与预期有差异

普益财富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12月12日,在2012年至2013年银行已公布到期收益情况的2974款结构性产品中,有86.17%的产品实现了最高预期收益,仅有13.60%的产品实现了最低预期收益。从绝对收益看,统计期间内仅有数款产品为零收益,没有负收益产品。如果单就最近两年公布的结构性产品到期收益率分析,银行结构性理财产品实在算不上高风险领域。但在业内专家看来,这并不能说明结构性产品风险明显减小。

据普益财富研究员魏可分析,部分银行有意对收益表现较差产品的到期信息进行了隐藏,因而实际风险要高于市场上看到的披露信息。

从2013年的表现来看,结构性产品亏损案例仍然不少。业内人士透露,2013年某外资银行的QDSN系列产品频暴巨亏,亏损最惨重的达到95%。该人士表示,针对该行结构性产品不当销售的诉讼一直存在,其诉讼的触发事件都是产品巨额亏损,且产品的亏损情况均是被投资者通过媒体爆出,但是该行却几乎从未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其网站上公布这些情况。而对于到期收益较高的产品,特别是提前终止到期收益较高的产品则按时披露,并通过媒体进行宣传,这就对市场投资者造成了严重的误导。

此外,就目前公布到期情况较多的银行看,其收益情况也并不乐观,这集中表现在股份制银行内。2013年某股份制银行到期的“焦点联动系列”结构性产品绝大多数没有达到预设的最高预期收益率,部分产品仅实现了零收益或0.4%的最低预期收益率;有119款产品在2012年至2013年到期,其中27款收益在1%以下,占比22.69%。有36.97%的产品仅实现了最低预期收益,未达最高预期收益的产品占比高达59.02%。

但不可否认的是,结构性产品实现高收益的也不在少数,部分商业银行对结构性产品进行了改造,使其最高预期收益率降低、风险降低。实际上,部分股份制银行到期的结构性产品在信息披露较好的情况下,达到最高预期收益率的产品比例占90%以上。

未来需加大

信息披露与设计力度

自结构性产品登陆中国市场以来,巨亏事件一直存在,单从这一方面来看,结构性产品并不是市场需求所在。然而,在金融深化这一不可逆转的趋势下,各类市场的门槛逐步降低,以利率、汇率为代表的金融产品价格市场化正在推进,因而商业银行和机构需要寻求新的理财产品模式和盈利机制,其中呼声最高的就是基金化和结构性。一方面是巨额亏损的事件频发,另一方面又是未来发展的趋势,那么,银行结构性理财产品究竟是“天使的翅膀”还是“潘多拉的盒子”?业内专家在肯定了银行理财产品逐渐向结构化模式发展的同时,也提出了商业银行亟须加强结构性理财产品的管理。

“目前,中国的银行理财市场仍是一个半资产管理的市场。一方面,商业银行以类信托的方式组织理财资金并将其投资,跳出了传统存贷业务;另一方面,大部分理财产品仍然通过 超额收益作为管理报酬归商业银行享有 的设计,将风险和收益都留给了银行,实际上仍然是类存款操作思路。”毛恩知表示,这种操作思路的获利机制,很大程度上是利用利率尚未完全市场化下的部分市场准入门槛进行套利,而随着利率市场化的加速推进,这一模式必然要发生改变。

业内专家认为,由于结构性理财产品的设计较为复杂,银行需要加强对投资者的信息披露,在进行产品宣传及销售时充分提示风险,给投资者提供产品的特性以及可能的收益分配;同时,更需要加大对结构性理财产品的创新和设计力度,进一步拓宽投资渠道,实现配置的分散化和多元化,并结合投资者特点,设计严密的止损和保本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