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记者 李莹

自香港回归后,为助力香港发展,中央在经贸、科技、金融、旅游等方面出台一系列“惠港政策”。2014年,内地与香港在科技、经贸方面的合作协议都已满十年。香港科技人员参与国家重大科技计划、经贸领域对港采取开放措施等“惠港政策”成为香港发展有力支撑。近日,科技部、中国证监会、商务部的相关负责人在北京接受香港与内地媒体采访,对“惠港政策”的成效、“惠港政策”对内地与香港经济发展的影响予以解答。

科技:深化科技合作机制 扩展合作空间

2014年,内地与香港签署的《内地与香港成立科技合作委员会协议》满10年。两地科技合作正面临新的机遇。科技部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副主任王艳介绍,近年来两地科技合作优势互补,未来会进一步深化“十二五”规划下科技合作内容,深化科技合作机制,发掘两地更多合作空间。

资料显示,“十一五”期间,国家“973”计划在研项目中,共有40多名香港科研人员承担了研究任务。“十二五”以来,已有香港科技人员242人参与了“973”计划、“863”计划等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研究,其中18人作为课题负责人、4名教授分别担任“973”计划项目的首席科学家。香港科研机构承担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课题7项,香港科研机构以在內地设立的分支机构直接申报"973"项目的方式,获得国家科研经费资助共计1.38亿元人民币。

两地合作中,合作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是在科研领域深层次的合作。科技部基础研究司副司长曹国英介绍,截至目前,已同意香港6家高校建设16所国家重点实验室的伙伴实验室。实验室主要依托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等高校参与建设,涉及到传染性病、脑与认知科学、华南肿瘤学、农业生物技术、肝病研究等多个领域。

“香港科学家信息来源多,国际化程度高,与内地科学家的合作中,对科研项目、科研能力、科研管理、科技咨询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具有独特的优势。”曹国英说。

王艳介绍,两地合作委员会迄今已召开8次会议,围绕鼓励香港科研人员参与国家科技计划、推进两地科技产业合作以及深化粤港、深港等区域科技合作,研究探讨如何加强两地科技界在不同领域、不同层面合作进行探讨,使香港科技能力为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做出贡献。

针对两地下一步科技合作该如何走,科技部港澳台办副局级参赞莫鸿钧表示,2014年,两地将继续推进香港的大学和研发中心申请成为国家工程技术研究香港分中心的遴选新建工作;推动两地科技产业项目对接合作;深化两地科技产业园合作;为推动内地与香港在服务业发展搭建平台等方面合作。

经贸:促进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

《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以下简称CEPA)是内地签署、全面实施并接受世界贸易组织审议的最早的自由贸易协议之一。也是“惠港政策”经贸方面重要一项。2003年CEPA签订以来,通过不断补充完善,CEPA及其10个补充协议形成了对香港较为系统的开放体系。

2014年是CEPA签署协议10年。商务部台港澳司副司长孙彤介绍,按照世界贸易组织的标准,在货物贸易领域,内地与香港已全面实现了自由化,即2006年1月1日起,对原产于香港的产品全部实行零关税。在服务贸易领域,内地对香港共采取403项开放措施,对香港服务贸易开放的部门已达到149个,占世界贸易组织160个服务贸易部门分类的93.1%。

根据统计,CEPA签署和实施10年来,截至2013年12月底,内地累计进口香港CEPA项下受惠货物71.6亿美元,关税优惠额达39.8亿人民币;共有15家香港银行在内地设立了8家法人银行、10家分行、8家代表处,在内地营业性机构总数为422家,占内地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总数的44.56%;20家香港医疗机构企业申请按照CEPA优惠条件投资内地,另外在旅游业、影视业等方面也都有较大发展。孙彤介绍,2013年1至12月,内地与香港贸易额为4010.1亿美元,同比上升17.5%,占内地对外贸易总额9.6%;2013年1至11月,内地对香港非金融类直接投资为401.9亿美元,占内地对外非金融类直接投资总额的50.1%;2013年1至11月,内地工批准港商投资项目10790个,同比下降3.9%。

“内地与香港经贸合作,未来会进一步增加提高CEPA的开放程度。在广度上,提高占世界贸易组织160个服务贸易部门分类的比例,深度上,开放度不够的领域将拓宽开放程度”,孙彤说,未来CEPA的补充协议重要一步是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

金融:深化两地资本市场合作

2013年8月,《CEPA补充协议十》正式签署,内地证券期货领域继续积极扩大对港开放,推动两地资本市场合作取得新的进展。在协议中,为港资证券公司申请内地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资格进一步提供便利;允许符合条件的港资金融机构在内地设立合资基金管理公司,港资持股比例可达50%以上;港资合并持股比例最高可达51%等协议内容成为中国证监会对两地资本市场合作的重要承诺。

中国证监会相关负责人介绍,中国证监会正在积极研究制订相关配套规则及完善有关审批程序,为落实协议积极做好准备。而协议中另一重要内容积极研究内地与香港基金产品互认,目前中国证监会与两地相关部门也已就两地基金产品互认的模式、实施原则和方案等方面基本达成一致,正在履行相关程序。

根据统计,2013年,内地共有8家企业在香港交易所进行首次公开发行,共筹集资金114.99亿美元;有10家企业进行再融资,共筹集资金59.19亿美元,合计筹资174.18亿美元。截至2013年底,内地共有185家境内公司到境外上市,筹资总额2,080.77亿美元;其中,在香港上市有182家,总共筹资2,079.77亿美元。截至2013年底,中国内地企业(包括H股、红筹股、内地民营企业)市值占港股总市值约达57%,成交金额占总交易额约为70%。

“我们也在全面提高香港投资者进入内地资本市场的便利性。”中国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说,已推出的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试点(RQFII)得到市场高度关注,目前,RQFII总投资额度达到2700亿元人民币。截至2013年底,共有60家香港机构获得RQFII资格;52家试点机构合计获批1575亿元的投资额度。RQFII为香港人民币拓宽了投资渠道,有利于支持香港发展成为人民币离岸中心。

香港是内地证券期货机构在海外开展业务的第一站。目前,内地有24家证券公司、6家期货公司,及22家基金管理公司经批准在香港设立子公司,在香港市场的业务和市值份额逐步扩大。中国证监会相关负责人介绍,香港已成为内地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实施“走出去”战略和国际化经营的重要平台。中国证监会会继续支持符合条件的内地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期货公司在香港设立分支机构。另外,两地也在积极探讨期货市场合作的方式,中国证监会在CEPA框架下不断加强内地与香港期货市场合作,已先后批准3家港资机构在内地设立合资期货公司,批准6家内地期货公司赴港设立子公司。

“两地期货市场通过定期会议机制、信息交换和人员培训等形式,分享经验、加强交流。证监会支持香港在不影响内地经济安全和平稳运行以及对外开放大局的前提下,从自身实际出发,研究探索具有本地优势的期货品种。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研究两地期货市场合作的路径和方式,推动两地建立优势互补、分工合作、共同发展的期货市场体系,更好地为经济发展服务。”这位负责人说。

(原标题:“惠港政策”:内地与香港科技、经贸等合作全面深化并提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