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2月12日电(记者韩洁、高立)2014年我国将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财政部日前发文明确了有关预算管理问题,为这一改革全面提速夯实资金保障。

财政部在名为《关于政府购买服务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通知》中明确,政府购买服务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从部门预算经费或经批准的专项资金等既有预算中统筹安排。

为提高财政资金投入效果,财政部要求,对预算已安排资金且明确通过购买方式提供的服务项目,按相关规定执行;对预算已安排资金但尚未明确通过购买方式提供的服务,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交由社会力量承办。

“既要禁止一些单位将本应由自身承担的职责,转嫁给社会力量承担,产生 养懒人 现象,也要避免将不属于政府职责范围的服务大包大揽,增加财政支出压力。”财政部在通知中强调。

此外,财政部还要求各地健全购买服务预算管理体系,加快建立购买服务支出标准体系,推进购买服务项目库建设,逐步在预算编报、资金安排、预算批复等方面建立规范流程,提高购买服务预算编制的科学化、规范化。

同时,要强化购买服务预算执行监控,确保资金规范管理、安全使用和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建立健全购买服务信息公开机制,及时将购买的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服务要求、服务内容、预算安排、购买程序、绩效评价标准、绩效评价结果等购买服务预算信息向社会公开,提高预算透明度,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社会监督。

(原标题:财政部:政府购买服务既不能“养懒人”也不能“大包大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