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天津2月15日电(记者周润健)天津市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2月14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修改后的《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正式实施,这标志着国家“单独两孩”政策在天津正式启动实施

天津市人口计生委主任张丽娟介绍说,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后,一方面,将会出现一定的出生人口增量。预计未来3年因“单独两孩”政策每年新增1万至2万出生人口。“由于天津市多年来已经在农村地区实施了 单独两孩 政策,因此,政策效应的释放主要集中在城市地区。”

另一方面,对公共服务资源也会造成一定的压力。张丽娟说,随着“单独两孩”政策的实施,天津将继续合理规划和配置卫生、教育、文化、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资源,确保满足群众的基本需求。建议符合生育政策、有生育计划的夫妻根据自身情况,合理安排生育时间。同时,针对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后高龄产妇会有所增加的情况,天津将进一步加强出生缺陷干预和孕产期保健服务工作。

张丽娟提醒说,符合条件打算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育龄夫妻均应按照规定提出申请,办理审批手续。政策实施后,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妻未经批准生育第二个子女的,依据《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按照符合规定未经批准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条款征收社会抚养费。

“实施 单独两孩 政策并不意味着计划生育工作的放松。”张丽娟强调说,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必须长期坚持,计划生育工作必须常抓不懈。天津将继续严格控制政策外生育特别是多孩生育,严肃依法查处违法生育行为。

(原标题:天津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