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拉萨2月16日电(记者张宸)最高人民法院14日表示,餐饮行业中的“禁止自带酒水”“包间设置最低消费”属于服务合同中的霸王条款,是餐饮行业利用其优势地位,在向消费者提供餐饮服务中作出的对于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消费者在餐饮经营者提供服务时遭遇霸王条款产生纠纷,可以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维护自身权益。

争论十余年的霸王条款尘埃落定,但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餐饮市场规范运营仍任重道远

消费者与酒店发生消费争执,有三种维权途径:与酒店协商,向消协、工商部门投诉,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过去十余年中,消协、工商、饭店协会各方对“禁止自带酒水”等霸王条款争论不休。

“消费者与酒店相比是弱势群体,个人协商很难。如果向法院诉讼,即使走简易程序,所消耗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也是一般消费者不愿意承担的。”北京大学法学院佟强教授认为,最高法的明确表态给类似事情定了性,让工商部门在接到投诉后能迅速采取行动,对消费者的维权意义深远。

“消费者维护权益一定要注意保存好证据。”益清(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庞理鹏提醒,无论是向消协、工商投诉,还是到法院起诉,消费者一定要保存好证据,“得保存能证明是被强制消费的录音、录像等。”

公开资料显示,国内餐饮行业酒水盈利所占的比例比菜品要大得多,由此形成一个不健康的餐饮市场:不靠菜品和服务赚钱,而是靠酒店内的酒水差价赚钱,从而引起消费者的诸多不满。

“最高法对十几年的争执一锤定音,实际上是给餐饮行业树立了一个大框架下的操作规范,使得商家不会将大部分盈利点放在酒水上,而消费者也会通过实际情况权衡自己的维权行为,从而形成一个健康良性的餐饮市场。”佟强说。

专家认为,最高法明确表态的更大意义在于对霸王条款的清晰定性,让消费者面对酒店的不公平条款时有底气,工商部门在接到投诉后能迅速执法。“大大降低了消费者维权的成本,从而促使酒店方做出让步。让双方都做出理性选择,从而倒逼理性、成熟市场机制的形成。”

北京市民吴先生认为,消费者和商家之争归根结底是利益之争。“如果酒水的价格不在合理的区间范围之内,消费者自然会自带酒水,但如果酒水价格合理,一般都会在酒店消费,方便又省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