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洪波

近日,央视报道了一起2013年10月间发生在青海省湟中县多巴镇的城管人员“错打人”的事件。

当地一名44岁的妇女,临时替人看水泥店时莫名其妙地被当地城管队员连抽耳光,还被戴上黑头套押至镇政府,没等该妇女回过神来,城管向其表示自己“认错人了”,便扔下不管。后来该妇女的弟弟去城管部门讨说法,也被城管殴打并喷辣椒水。再后来,这名妇女得到了2500元医药费,但没得到解释和道歉。

该事件中,还有一位孕妇在围观时被打掉两颗门牙,为了做CT查明头部是否有血块,不得不忍痛将腹中6个半月大的胎儿引产。

此事被反映到青海省妇联后,多巴镇方面却称城管打人之事不曾发生,而是两名妇女殴打了城管队员。在央视记者调查此事期间,多巴镇的党政主要领导全部避而不见,该镇城管队长则以“不知道”、“忘了”回应,湟中县城管局长则出具书面说明,称此事已达成和解协议,但既未提及打人之事,也未提及对打人者如何处理。对事发原因,县城管局说是去拆除违建,多巴镇政府则说城管队员是去整改水泥店的扬尘问题。

各种驴唇不对马嘴的说辞,掩盖不了城管打人的事实,只能让人想起俗语“一个谎要用一百个谎去圆”。

从电视画面上看,多巴镇实在不算繁华,属于典型的西部不发达乡镇,可就是这么个地方,竟然也有“城管”存在,并配备有黑头套、辣椒水之类设备,真是令人眼界大开。看起来,现在这个社会真的是管理严格,经营小生计的底层民众不仅在城市里再没有过去歌谣《小货郎》里唱的那种乐呵劲头了,就连在小镇上摆摊设点、挑担叫卖也属于严管对象了。

城管说打人系“认错了人”,这不但让人惊讶于其出手之鲁莽,但更令人对他们“认对了人”时的作风感到震撼:假如城管认对了人,然后对对方一顿劈头盖脸地狠揍,是否就意味着城管一点责任都不用承担?拳头、棍棒、黑头套、辣椒水,这就是他们跟民众说话的家伙。我原以为流氓地痞、黑道马仔才有这样的做派,原来基层执法者也是如此行事。这样的话,白道与黑道,分别在哪里呢?以这种情势,基层执法队伍与民众的关系还要说是鱼水就未免太讽刺了,简直就是冰与火了。

拳与棍、头套与辣椒水既然是他们的“语言”,那就无所谓“认错了人”还是“认对了人”。就像旧时衙门里的杀威棒一般,无论碰到谁,先要打一顿,立起衙门的威风再说。“认对了人”,那就打了白打,打得其所;“认错了人”,你不跟他们“死磕”,他们还是得胜还朝、若无其事。你要跟他们“死磕”,他们可以死不认账。这样,城管的形象就成了恶棍,恶棍的背后则是无赖的精神在支撑。恶棍之凶,无赖之痞,两种素质,一些地方的城管是浑然一体地具备了。

现在负有执行公共治理责任的人,有一个好听的名字叫公务人员,这个称谓很现代,跟国际也很接轨。但城管也好,别的公务人员也好,他们中的一些人时不时会有一些大爷的派头,有一些拳脚说话、恶语雷人的事迹发生。他们中有职衔的像官老爷一般哼哈应事,无职衔的像衙役一般呼喝有声。官老爷很舒坦,衙役比起官老爷来很苦逼,但面对民众,还是有官威余绪可以用的。

这些人,称之为公务人员,不仅辱没了他们的威风,也辱没了公务人员的名号。他们中的一些人与其说是公务员,不如说是“公务爷”。这样就既贴近某些公务人员的行止,又显示其与现代世界公务员的区别。这不古不今的称号,还可以说是一种折中的命名,照应了既享“老爷”和“公爷”之威福,又欲在文辞上攀援比附现代公务员的情态。

现在执行公务的,既有公务员,又有临时工。例如湟中县城管打人之事,央视采访时碰壁,节目就要播出时却接到了当地对此事的处理结果。除了城管中队副队长党内严重警告、撤职,城管队长党内警告、记过之外,还辞退了五名临时聘用人员。公务员、临时工,身份区别大,但一入公门,行为相当,叫“公务爷”可算是去除身份歧视、同工同名。只是,我们这个社会有义务提供“公务爷”生长的空间吗?

(作者系长江日报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