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4〕8号)。《意见》提出到2017年,四川省养老服务覆盖所有居家老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90%以上城市社区、75%以上乡镇和50%以上农村社区,养老服务业提供就业岗位65万个以上。到2020年,养老服务设施覆盖所有城市社区、90%以上乡镇和60%以上农村社区,养老床位数将达61万张以上。

《意见》明确了加强城市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重视和发展农村养老服务、大力发展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服务等6项主要任务和投融资、土地、税费、补贴、人才等6个方面的政策措施。在健全工作机制,要求各级政府成立发展养老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细化落实土地供应政策,降低养老机构建设成本;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对社会力量举办的养老服务机构新增床位给予建设补助并适当补助运营费;扶持中心企业发展资金要支持养老服务企业;养老机构提供养老服务减半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养老服务专业的学生免收学费等方面有突破创新。

为保障《意见》目标任务落实,四川省委、省政府将“新增改造10万张养老床位、推进社会养老服务建设”作为2014年19件民生实事之一,重点支持民办和公办养老机构新增7万张养老床位,维修改造3万张公办养老机构床位,建设2000个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为100万名困难家庭的失能老人和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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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四川省出台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