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远举

据报道,广州的一位杨小姐意外怀上两孩,本来她是符合单独生两孩政策的,但中央的政策在广东还迟迟没有落实的消息,这让她办不了准生证。40岁高龄再度怀孕的她,可谓悲喜交加,非常纠结。她的情况并不罕见。

十八届三中全会放开了单独两孩政策,这是许多人翘首以盼的。根据三中全会的决定,单独两孩政策将在各省分别实施,因此,省级两会就是地方具体落实这一政策的时机。2月中旬,各省级地方两会全部结束。可从十八届三中全会闭幕到现在,时间已过去了四个月,单独两孩政策的落实情况却令人非常失望。

据媒体的不完全统计,北京、广西、湖北已确定将于今年3月起实施单独两孩政策,贵州拟于今年3月或5月实施。而河北、天津、海南、青海、内蒙古等省份,则将于今年上半年出台单独两孩政策。

实际上,现在宏观政策已经确定,各省市区没有什么理由再瞻前顾后,更没有犹豫的必要。可地方政府为什么不把中央的好政策早一点落实下去呢?其实,只需一句话就可解释:从三中全会文件公布后出生的单独两孩均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不收社会抚养费。

再退一步,规定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10个月内出生的单独两孩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总是可以的。即使这样,相关的辅助政策、文件、规章、证明,这些单据性、细节性的东西,也有充分的时间可以准备。举例来说,有人在三中全会闭幕当天怀上了孩子,距离到医院去建立生产小卡,还有两个月的时间,这段时间足以用来等待两孩政策落地。

但现在一些地方按兵不动,群众也不知道还要等多久,一旦各地政策细则的出台再拖上几个月,本来符合中央政策的“二孩”就将成了违反地方政策的行为。一些地方拖得起,群众却拖不起。要知道,很多想生两孩的人年纪都不小了,身体变化很大,对他们来说,早一个月生都好。而且,一些需要通过试管婴儿的方式生第两孩的夫妇,没有政策的改变,没有相关凭证,医院也不会接受。政策就这样拖着,时间就这样流逝着,导致的差别就不仅是孩子晚几个月出生的问题。像上述广州杨小姐的情况,一旦失去这个孩子,她这辈子也许再没有机会生育了!群众心中所想、所急、所盼,相关部门知道么?

更令人愤懑的是,中国大陆三十多个省级行政区域,到现在为止,只有二十几个省份明确表态在今年内实施单独两孩政策。这就是说,在今年内,还有三分之一的省份根本没有打算启动单独两孩政策。

造成该困局的一个原因在于计划生育本身的法理缺陷。《宪法》虽然规定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但宪法义务仅是宣示性义务,若要转化为公民的具体法律义务,还需制定具体法律。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仅是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是“提倡”而非“强制”。真正限制人们生育的是地方的行政法规。

但从政策法规上看,如果说国家出于国情考虑,对公民生育权进行限制,并把这种限制具体交给省一级政府执行还算可以接受的话,现在既然十八届三中全会已经放开了单独两孩政策,不存在国家层面对单独夫妻二孩生育权的限制,那省一级行政区限制公民的基本权利,是很难令人接受的。

从实际情况看,中国人口流动非常厉害,西部人口很多在东部生活、打工。但即便存在人口众多的特殊国情,在国家的统筹调拨之下,也绝对不存在所谓的“人口的省情”。所以,省级地方政府没有任何理由拖延计划生育新政的迅速落实。更何况,有着巨大外来人口的北京都率先落实了,其他地方还有什么理由迟迟不动呢?

对当下中国的很多问题,人们往往会说,中央是好的,但是地方把经念歪了。先撇开这句话是否有道理不谈,单独两孩政策在中央层面已经确立,但一些地方迟迟不落实,就是一个明显的“高层是好的,但底下把经念歪了”的典型例子。

政治理论告诉我们,任何部门都有扩大自己权力的冲动,越是基层的部门往往越无视群众的基本权利与利益。地方计生部门,有巨额的社会抚养费利益,在部门利益的驱使下,往往倾向于不放松、拖延新政策的执行。现在,各地正在进行“走基层、转作风”的活动,相关部门如何克服官僚主义,迅速落实中央政策,既是一个作风问题,也是一个体现中央权威的问题。

(作者系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