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自2013年6月,上海市实施《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来,每月公布一次消防安全不良行为信息机制在社会发挥了较大的舆论引导和警示震慑作用。

按“办法”要求,已到公布截止日期的63家单位及3名个人中,浦东新区的上海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长宁区的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分部、静安区的上海鹭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等16家单位及1名个人,因违法行为及火灾隐患尚未整改完毕等原因,被上海消防部门延长其不良行为公布时间。

另其他47家单位及2名个人的违法行为或火灾隐患已整改完毕,对其不良行为的相关公布信息已撤除。胡宝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