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财经2月21日讯 2014年全国两会召开在即,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天能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新川村村书记张天任授权网易财经发布其所提交的两会建议,该份建议主题为《关于加强太湖流域环境整治的建议》,以下为具体内容:

关于加强太湖流域环境整治的建议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2013年底,刚结束的浙江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作出了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五水共治”的重大决策,省委书记夏宝龙明确提出,要以治水为突破口推进转型升级,实现全省人民的生态梦。

一、太湖流域环境整治取得的成绩

太湖,是我国第三大淡水湖。太湖流域地处长三角,流域面积约36900平方公里,其中江苏占53%,浙江占33%,上海占13%,安徽仅占很小一角。这里以占全国不到0.4%的国土面积、4.3%的人口,创造了占全国10.8%的GDP,是中国经济最发达、人口最密集、最具发展潜力的区域,然而人与自然的矛盾也最为突出。

2008年,国务院批复的《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中太湖流域综合整治一期工程已全面开工建设,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太湖水质逐年改善,水环境主要指标总体稳中趋好,主要入湖河流年平均水质基本消除劣Ⅴ类,主要饮用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确保了饮用水安全。二是总氮、氨氮、总磷排放总量进一步下降,蓝藻聚集面积和密度减小,湖体继续处于轻度富营养化状态,未发生大面积湖泛现象。三是注重应急防控与长效治理结合,采取控源截污与生态修复共同推进,综合治理成效进一步显现,实现了太湖治理国家总体方案确定的近期目标。

二、太湖流域环境整治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太湖流域环境治理工作尽管取得了重要进展,但当前太湖水环境形势依然严峻:外源污染威胁仍然存在,围网养殖还有保留,少部分污染企业有待搬迁。受资金和技术的影响,沿湖农村地区的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不完善,农村点源和农业面源污染日益突出,保障饮水安全的任务艰巨,环境整治工作依然任重道远。然而,从近年来整治情况看,太湖整治还存在“多头管理、无一担责”、“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治标不治本”、“急病乱投医”、“隔靴搔痒”等现象。这些现象集中反映了太湖流域环境整治工作存在的一些弊端和问题。

1、各自为政,整治工作难见实效。长三角地区跨度很大,各城市间关系错综复杂,如果太湖流域环境整治仅停留在地方层面,不能够上升到国家层面,就难以对整治工作统筹规划、有效协调、统一行动。各地政府往往都是根据自己眼前利益需要单打独斗,不但容易僵化、片面地看待太湖环境整治,甚至可能出现这头整治那头污染、整治步调不一致的状况,不但浪费大量的精力、财力和物力,而且无法获得整治的最佳效果。

2、就湖治水,整治思路未能拓宽。各地政府大多把太湖流域环境整治重点放在治水上,仅在治水方面大做文章,整治思路比较单一,没有整体、全面、联系地看待问题的现象和本质,缺乏前期防治结合、中期生态修复、后期湿地建设等内容,整治往往只能取得一时成效,而非标本兼治,生态和环境恶化等现象甚至可能会反弹,让整治成效功归一溃。

3、突击整治,治理举措难以持续。尽管国家对太湖流域环境整治有长期的规划和方案,但实际操作比较繁琐,工作推进相对困难。各地政府更多是为响应国家行政号召而搞突击整治,或是遇到问题时想办法解决燃眉之急,消除不利影响,而很少花时间和精力思考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同时,每届政府对太湖流域环境整治态度和力度各不相同,容易因换届而中断,导致整治的政策、举措和机制缺乏连贯性,使整治效果大打折扣。

4、政府独唱,群众参与不够广泛。太湖流域环境整治是一项民生系统工程,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各地政府以行政手段推进整治,总认为整治环境都是政府的事情,至于如何整治、整治措施是否凑效、整治是否取得成效,与人民群众没有多大关系,忽视了群众参与、监督的机制和平台建设,与群众参与产生脱节,致使广大群众参与热情不高,也不知如何参与环境整治,形成了“干部干、群众看”的现象,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整治成效。

5、保障不力,整治资金难以落实。太湖流域环境整治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项目投资较大,绝大部分资金需要由地方通过融资解决,筹资压力较大。少数地方还没有设立治理太湖财政专户,资金没有足额配套。还有一些县(市、区)没有按要求调整污水处理费,部分已建成的治污设施缺乏运行保障,未能充分发挥效益。

三、对太湖流域环境整治几点建议

1、继续实施二期工程、上升至国家层面。太湖流域环境整治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需要付出长期不懈努力。目前,太湖流域环境整治一期工程已接近完工,开始筹划二期工程。建议将其上升为国家层面,把水源地保护、沿湖河道整治、污染企业搬迁、居民集中区治理等内容,纳入《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修编计划,通盘考虑各方利益关系,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统一行动,确定治理目标,明确治理责任,实施考核奖惩,确保各项整治任务的完成。

2、将整治与环境保护相结合、标本兼治。太湖不仅局限于湖体自身的修复和养护,也离不开周围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根据太湖的环境容量,加强治理力度,严格控制污染物的输入量。对计划在湖边修建的市政设施、新建渔港、码头及湖上作业或航行船只,采取完善的污水和垃圾收集、处理措施。同时,将生态修复、湿地建设作为太湖流域环境改善的重要内容,通过退垦还湖、清淤疏浚,在沿湖周边建立林地防护带、湿地防护带等,改善太湖水生态和水环境,为太湖恢复良性循环的生态系统创造更加有利条件。

3、保护太湖环境需持之以恒、常抓不懈。沿湖开发新建设施从规划、施工到运行,建立严格的准入门槛,执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标准,建立严密的环境管理制度,健全相应的环境监测系统,并实行数据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对涉及污染单位和个人加大执法力度,开展定期检查和年度考核,形成强有力的工作格局。建立信息定期发布制度,统一发布信息,把治理目标、任务及达标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形成全社会都来参与整治的良好氛围。

4、全面构建有效的监督网络、群防共治。成立太湖流域群众监督组织。监督各地政府及工作人员是否履行环境保护职责,监督企业是否按照规定和要求治理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监督镇村源头污染。定期实地检查或明察暗访,接受群众的投诉举报,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工作,向新闻媒体发布监督信息,进一步调动全社会关心、爱护和支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共同努力把太湖环境治理好、保护好、发展好。

5、国家在政策和资金上倾斜、大力支持。国家要对太湖流域环境整治二期工程中退耕还林、湿地恢复保护、生态建设、污染治理等重大项目,给予政策、资金方面的大力支持。对列入保护和限制开发的区域,国家给予相应补偿,对国家级生态补偿示范区,由国家财政每年划拨专项治理经费,建立完善太湖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真正使太湖整治做到基层政府更积极,当地群众更支持,上级政府更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