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已接收其诉讼材料 将在7天内答复是否受理

早报讯 2月20日9时,石家庄空气质量指数337,严重污染,健康建议:老年人、病人应留在室内,停止体力消耗,一般人群避免户外活动。

对于很多石家庄居民,面对300多的空气污染指数似乎已经麻木,毕竟爆表的情况已不鲜见。不过,石家庄的李贵欣却拿着一份行政诉状到裕华区法院申请立案。

被告是石家庄市环保局,李贵欣的诉求不仅是要被告履行治理大气污染的职责,他还就大气污染对其造成的损失提出由被告来进行赔偿。

“去年12月,雾霾就开始严重,那段时间我老咳嗽,买了防霾口罩,还专门买了台空气净化器和一台跑步机。”李贵欣甚至动员家人到宜居的地方去生活,“家里人都不同意,在一个地方生活习惯了,哪那么容易说走就走。”

让李贵欣下定决心用法律维权是石家庄实施机动车限行之时,“买车就是为了出行方便,现在污染已影响了生活。”李贵欣对限行不认可,“买的车都是达标的,如果环保部门觉得燃油不达标,应该去找油企,提高生产工艺,生产达标的油品,而不是让老百姓来做牺牲。”

之后,他从网上搜集了大量的资料,认真查阅了石家庄环保局网站公布的数字,并统计出2013年石家庄的平均污染指数为247,属重度污染。而媒体发布情况相似:2013年石家庄达标天数为45天,达标率为12.3%;石家庄PM2.5年均值超标3.4倍。

李贵欣又从网上查到河北马倍战律师事务所专门办理环境案件,春节后,他找到该所并委托吴玉芬律师代理此案。

他提出三点诉讼请求:一、请求被告依法履行治理大气污染的职责;二、承担给原告造成的经济损失10000元;三、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立案并不顺利。2月19日上午,李贵欣先后到省高院、石家庄中院立案大厅,均未被受理。20日9时许,石家庄裕华区法院接收了诉讼材料,之后将进行初步审查,七个工作日内给予是否受理的答复。

据《燕赵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