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联合印发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合作机制2014年度工作要点,两部门将进一步深化合作,加大对长江河道非法采砂的打击力度,落实长江河道采砂管理责任制,逐级逐江段落实本行政区域内长江干流河道采砂管理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责任人、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任人和现场监管责任人,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两部门要求,各地要制定许可采区现场监管办法,建立河道采砂日常巡查制度;各省(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公布禁采期采砂船舶集中停靠点名称、坐标、监管单位和责任人;进一步依法规范可采区及其他工程性采砂项目的审批许可;对重大节假日、敏感时段、敏感水域、航道整治建筑物周边及航道整治施工区域、问题多发地区,加大联合执法打击力度。

根据工作要点,长江水利委员会将会同长江航务管理局研究制定长江河道砂石采运单管理制度,加强非法采砂入刑研究,研究建立河道采砂诚信体系,共同加强长江河道采砂管理的政策研究和法规制度建设。

(原标题:长江逐级逐段落实采砂管理责任制-2014年02月新闻-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