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贵阳3月2日专电(闵任之)近期,一场席卷全国的打击网络拐卖集中抓捕解救行动引起社会关注,各地共摧毁4个特大网络贩婴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094名,解救被拐卖婴儿382名。

案件告破,让人拍手称快。但令人震惊的是,这些名为“圆梦收养送养之家”“人人要我”“收养吧”的贩婴网站无一不是挂着公益慈善的名号,提供贩婴“一条龙服务”,已然构成一个成熟的利益链。

近年来,我国公安机关对贩婴犯罪行为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传统的贩卖婴儿犯罪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于是互联网成为他们逃避监管和打击的“安全岛”。以“民间收养”“孤儿救助”“送养”等名义转向网络,隐蔽且具欺骗性。

网络贩婴等网络犯罪如此猖獗,主要是因为互联网具有公共性、匿名性、便捷性等特点,而我国目前网络安全防范技术还落后于网络技术的发展,再加上网络立法不够完善,对一些不断翻新的犯罪手法,缺乏精准、有效打击。

打击网络犯罪需要以制度化、深入化、常态化的新方式来进行。有关方面需注重互联网发展中的监管、立法等问题,深入研究网络条件下犯罪的规律和特点,明确法律标尺,加大打击力度,才是治本之策。

(原标题:互联网不应成为贩婴“安全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