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3日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办公室

2013年,广西财政根据高校毕业生、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等各类就业困难群体的实际,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优化就业再就业环境,切实帮助就业困难人员解决实际困难,全区就业形势保持稳定。

一、多方优化就业再就业环境

(一)筹措资金,确保各项就业补贴的发放。2013年,广西财政筹措就业专项资金7.8亿元,支持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民工等就业困难群体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各项促进就业政策落实。

(二)整合资源,支持开展促进就业专项活动。2013年,广西财政整合筹措资金1000万元,支持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一系列促进就业大型公益专项活动,为企业招聘和劳动者求职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对各类就业困难群体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援助。其中,就业援助月活动,走访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1.05万户,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8057人,帮助零就业家庭至少一人实现就业816户;“春风行动”组织专场招聘会624场,为107.81万人提供免费就业服务,帮助农村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31.07万人;“民营企业招聘周”共有5250家企业参加招聘活动,提供就业岗位17.79万个,签订就业协议3.78万人。

二、切实帮扶高校毕业生解决就业

(一)实施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政策。2013年,广西出台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政策,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补贴标准为自治区当年发布的一类地区每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二)提高“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补助标准。从2013年起,将“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生活补助标准从每人每月1300元提高到1800元,同时给予培训补贴、交通补贴、社保补贴等,提高参加“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保障水平。“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规模从2012年的350名扩大到500名,鼓励更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和就业。

(三)支持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专项招聘活动。2013年,广西财政安排专项经费300万元,支持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专项招聘月活动。全区共组织高校毕业生就业专场招聘会40场次,提供就业岗位3.7万个,签订就业意向7174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1.25万人,提供职业指导2万人次,提供就业见习岗位2355个;举办公共人才服务进校园活动10场,免费发放毕业生政策宣传品10万份。

(四)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促进就业机制。全区已认定公布了228家企事业单位设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可提供1.5万个就业见习岗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自愿到就业见习基地参加见习,通过见习提高就业技能,促进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同时,广西财政对就业见习基地吸纳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就业见习基地见习的,按每人每月给予650元生活费补助,鼓励更多企业设立就业见习基地吸纳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和就业。

三、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一)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2013年,广西出台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的相关政策措施,明确了全区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设置的基本原则、服务范围及内容、经费保障机制等,完善了自治区、市、县、乡四级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构建了覆盖城乡所有劳动者的公共就业服务网络。

(二)建立县乡公共就业服务专项经费补助机制。2013年,广西财政设立县乡公共就业服务专项经费补助资金2000万元,对县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县级以下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开展公共就业服务所需经费给予专项补助。促进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全面向城乡劳动者开放,帮助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及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有针对性的免费公共就业服务,促进各类劳动者充分就业。

(三)支持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能力。2013年,广西财政筹措资金8900万元,对市县公共就业基础设施及信息网络建设给予专项支持,提升基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解决城乡基层群众日益增长的就业服务需求。